各區縣衛生局,各有關單位:
2008年北京市社區衛生服務藥品(零差率)集中采購成交品種采購周期于2009年12月24日到期。為保證北京市社區衛生服務藥品(零差率)集中采購工作順利開展,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繼續使用2008年北京市社區衛生服務藥品(零差率)集中采購成交品種,采購周期延長至下一采購周期實施前一日止。延長期內成交藥品的采購仍按照《2008年北京市社區衛生服務藥品(零差率)集中采購成交品種采購手冊》和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二、原成交企業同市級配送企業續簽委托配送協議書以及市級配送企業同各區縣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續簽購銷合同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請各區縣衛生局將此通知內容轉發轄區內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承擔銷售零差率藥品的村衛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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